品牌经理人社区-关注品牌管理,关心品牌经理商业窗外户外心情也来狗仔一下!——做过一回马尔克斯的狗仔队

1  /  1  页   1 跳转 查看:911

标题: 也来狗仔一下!——做过一回马尔克斯的狗仔队

也来狗仔一下!——做过一回马尔克斯的狗仔队

 

做过一回马尔克斯的狗仔队


■恺蒂
    有编辑从上海打电话来,说听人提起我曾采访过马尔克斯。我说有过此事,掐指一算,那可已经是十六年前了,一下子就很有人到中年的感觉。
    那应该是1988年秋天,我刚开始在外语系读研究生。一天晚上大约六点多钟,才吃过晚饭,天已经黑了,我接到一家报纸的主编打来的电话,很兴奋地告诉我说,写《百年孤独》的马尔克斯就在上海,下榻于某某宾馆,他说你会说英文,对他的作品又熟悉(我在复旦中文系的毕业论文写的是马尔克斯对寻根文学的影响),快过来,我们要想办法采访他。
    要去采访国际文学大师,我非常兴奋,但又觉得心中无招,信心不足,所以,就拉了同班同学王腊宝去助阵,王腊宝的英文字正腔圆,比我要好很多。
    主编老师在宾馆等我们,那个给他提供重要线索的宾馆经理也来了,告诉我们马尔克斯的房间号码,我们就往他的房间里打电话,但是没有人接。经理说与他同行的除了夫人以外,还有另外一人,住在隔壁房间,于是又往隔壁房间打。这次有人接了,是个女的,英文略带些口音,但很有礼貌。听说我们是报社的,就答应下来见我们。
    我们见到的是一个褐色头发的中年妇女,她说她是马尔克斯的文学代理,我们提出要采访,她回答说马尔克斯与夫人出去吃饭了,而且他从来不喜欢接受记者采访,有什么问题就问她好了,她可以全权回答。我们就问她马尔克斯这次中国之行的目的是什么,来多长时间,对中国有什么感想之类。她说他们就来几天,主要是观光,还有一些私人原因,又说了些对中国感触很深之类的客气话。我有些激动地说,马尔克斯是否知道他对中国作家的影响有多大,我们都对他崇拜极了,《百年孤独》是一代文学青年最钟爱的作品。她的口气一下子变得有些严厉,她说你知道么,马尔克斯的书在中国都是违法出版的,从来没有得到过版权,从来没有付过马尔克斯一分版税,他们这次中国之行就是来追版税的,但是中国出版商不守国际法,什么都没有追到,所以,马尔克斯非常失望和愤怒。我们一下子不知道该说什么,原来我们读的都是盗版书!她似乎是等待我们说句道歉的话,但是道歉也轮不到我们呀。主编老师赶紧问她有没有什么可以帮忙的,因为报纸毕竟是媒体呀。她说太可惜了,因为他们第二天一大早就要离开上海。她上楼之前,又很严肃地对我们说,马尔克斯从来就不喜欢接受记者采访,请我们尊重他的意愿。
    这下我们可傻眼了,怎么办呢?虽然见了宰相,但是还是没有见到皇帝。我们当然不甘心“尊重他的意愿”,最后,就决定在宾馆大堂里坐候。他从外面回来,肯定是要经过大堂的,凭我们三个人十二只眼睛(我们都戴着眼镜),不可能错过他。如果能守住他,堵上去采访几分钟,也不枉他这次中国之行。那时大陆还没有狗仔队这个概念,我也不知道这类人物的存在,记者还属于无冕之王类,是个受人尊敬的职业,能上报的基本上都是好事,还很少听说过有人拒绝采访的。现在想想,当时自己真可算是不折不扣的狗仔队。
    经理说,你们别傻站着,到那边沙发上去坐坐,饮料咖啡随便喝,都算是宾馆请客。打开酒水的单子,价格不菲,主编老师说,我们要守夜,喝咖啡提神,今天经理请客,你们就挑贵的喝。我和王腊宝就挑了最贵的爱尔兰咖啡。当时哪里知道,这咖啡里可是充满酒精的。爱尔兰威士忌起作用了,没多久,就觉得自己很迷糊,那天晚上的事我现在大多记不清了,反正是守了一夜,马尔克斯没等到。
    第二天一大早,六点钟左右,我们决定不再做君子,摆开正宗的狗仔队架式,直接来到他房间的门口。敲门之前我们还是犹豫了一下,但是最后的决定是敲门,因为从走廊上能听到里面的说话声,显然里面的人已经不在睡觉。敲过之后,就后退一步,毕恭毕敬地在门口等着。心里还是挺激动的,因为毕竟要与景仰已久的文学大师见面了。
    门打开了,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正是马尔克斯,他穿了睡袍,但脸上已经没有睡意,那年他应该正好六十岁,仍然很帅很英俊,脸上有几道很深的皱纹和很阳刚的板刷胡。我们三人站在他门口让他很惊讶,显然他以为是服务员敲的门。他夫人也出来了,对他说了句我们听不懂的话,他耸耸肩膀,回了一句,想必说的是:“我怎么知道他们是谁!”
    我赶快上前解释说我们是报社的,得知他在上海,想采访他。他满脸不耐烦,摆手用英文说:“我不会讲英文!”我们又解释了一番,他仍然直摆手。眼见我们毫无成果,马尔克斯直往后退,马上就要退回到房间里去关门,主编老师毕竟是做新闻的老手,对我们说,赶紧问他可不可以拍张照,再让他为上海读者题个字。这马尔克斯肯定是听懂了,虽然仍不太情愿,但还是让主编老师卡嚓嚓拍了几张照片,又在我们递上去的笔记本上胡乱写了几个字,读不清楚写的究竟是什么,但是那个签名我是认得准的。
    与狗仔不同的是,饭店房间的门没有关在我们的脸上,和大师最后是握了手,说了再见的。拿着那一纸签名,心想大师是见到了,但是只说了半句话,这文章可怎么写呀。主编老师千叮嘱万叮嘱,叫我们回去可千万不要打磕睡,先把文章写出来,他去印照片。
    坐公交车回到复旦二十三号楼,咬了一个上午的铅笔头,最后把文章写出来了,自己还觉得挺学术的,题目(现在已经记不起来了)也挺文雅。下午到报社交稿子,主编老师读过之后就摇头,说你这是写论文呢,新闻性是什么知道么?我辩解道,怎么写采访呀,一句话都没说上。老师说你别管了,我来改吧。
    等到那期报纸出来,看到的是头版头条通栏标题“马尔克斯来上海了!”非常醒目,副标题“马尔克斯问候上海读者”的字体型号也不小,标题下面是他的大照片和题字,有了这标题照片题字,文字已经完全不重要,仿佛我们与马尔克斯彻夜促膝长谈一般。
    当时我大喊一个“哇”字,随即连说佩服佩服。


原文:http://whb.news365.com.cn/bh/200610/t20061020_1143556.htm
引用
 

RE:也来狗仔一下!——做过一回马尔克斯的狗仔队

没看过百年孤寂,只知道这是本很晦涩难度的书

why看过的话,就把你对这本书的看法贴到网站的充电板块吧
http://bbs.brandmanager.com.cn/src/chargeindex.asp
引用
 

RE:也来狗仔一下!——做过一回马尔克斯的狗仔队

哈,真是有意思,尤其是报纸的通栏。
引用
 

RE:也来狗仔一下!——做过一回马尔克斯的狗仔队


    初读《百年孤独》已是十多年前的事了。也记不得当初是否就写了什么感想,有时间查查从前的日记再说。其实,关于此书的研究可谓汗牛充栋,尚品可以上网随意采撷。


    记得当年同样名噪一时、风靡中国的巨著还有乔伊斯的《尤里希斯》,那才叫晦涩啊,惊为天书。当年,也曾不自量力、附庸风雅地买了全套3大本,又总算有点自知之明地把它束之高阁了。


    BTW,前天才发现“充电板块”,颇具 豆瓣 的风格嘛。不错!

引用
 

RE:也来狗仔一下!——做过一回马尔克斯的狗仔队

答文科生:更有意思的在这呢。


新华社招聘考试题目 
  
    新华社招聘一名记者,考试题目为:假如你是秦朝一家大报社的记者,请写一篇焚书坑儒那天的报道。   
    主编考后审卷,随意拈起一篇题目为:惊世屠杀心狠手辣。他连内容没看便撇在一边。 
    后面一篇写的是,本报讯:今日有匪帮冒充官人屠杀儒士,焚烧书籍,陛下深感 忧虑......
    又看一篇,仅有四字,“今日休刊”,主编叹曰: “人才啊。”  
    最终该社录取一人,其文内容:最新消息:陛下昨日与京都知识分子代表畅游京都,随后进行了大规模的篝火晚会,聚会始终在亲切友好的气氛中进行。


原文:http://post.baidu.com/f?kz=29296495


    哈哈,开个玩笑。其实,就我有限的视野所及,新华的记者都是才华横溢、很有担当的。有兴趣的,不妨着他们的博客来看看。 :)
引用
 
1  /  1  页   1 跳转

版权所有 品牌经理人   Sitemap

Powered by Discuz!NT 2.0.1321    Copyright © 2001-2009 Comsenz Inc. 沪ICP备05000705号ystat
返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