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红人“芙蓉姐姐”注册商标
“芙蓉姐姐”的迅速窜红,让人们不由得感叹网络时代个人出名速度之快;同时也有不少眼光独到的商家看到了“芙蓉姐姐”这个名字后面蕴藏着的巨大品牌价值。据透露,目前已经有人芙蓉姐姐申请注册商标,并在网上进行拍卖,芙蓉姐姐本人为了防止他人抢注,已经委托专业的代理机构进行了相关类别的商标申请注册。
接受芙蓉姐姐全权委托的是中驰(北京)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据该公司负责人介绍,芙蓉姐姐是7月初与他联系的。“芙蓉姐姐的商标意识非常强,我们很快就确定了要注册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其他商业运作等合作事项。”胡宗凯说。他同时告诉记者,与芙蓉姐姐同为网络红人的木子美,出名后立刻就遭遇商标抢注,这个事件也反映出现在商标注册的一个趋势,就是追名人,追热点。
芙蓉姐姐之所以能够掀起全民性的讨论狂潮,而且越演越烈,暂时还看不到热潮的减退,也许正是她的坚持与不屈。芙蓉姐姐做事很有主见,此次的商标注册便是有计划、有目的的。芙蓉姐姐注册商标是为了使自己的个人品牌朝着更为正面的方向发展,也为能多做出一些更有实际意义的事情。其实,类似的名人商标运作成功的例子也有不少,象以前的李宁品牌,现在的姚明品牌也都在商业品牌运作中成功,并且创造了不菲的商业价值。
据悉,芙蓉姐姐与中驰(北京)商标事务所代理有限公司的合作,不仅仅局限于商标注册的本身,而更是从一个品牌的高度来筹划相关的商业运作。此次的合作可以说是区别以往的商标运作,是一次全新的尝试,下面将有专业的商标事务所介入,这也是考虑专业的商标事务所能够提供更深入的商标法律服务。胡宗凯告诉记者,目前,已经有很多企业想通过与芙蓉姐姐的合作,借助她的人气来提升自己产品的知名度。芙蓉姐姐此次的商标注册涉及很多产品,尤其是化妆品、服装内衣等日常消费品,这就给很多企业提供了很好的一个结合点。芙蓉姐姐也想通过各种方式与企业的合作,如定牌加工、品牌授权等各种方式,来从正面的方向打造自己的个人品牌。据了解,2005年7月14日,“芙蓉姐姐”在作客新浪的时候,对主持人说自己正在办理“芙蓉姐姐”注册商标的事宜,她特别提到教育类别,因为她一直有想去办学校的愿望。
胡宗凯还从法律专业的角度指出,名人商标具有商标的区别作用,但以名人姓名作商标则涉及是否违反《商标法》的禁用条款;是否易造成误认;是否易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等问题。“明星等公众人物的姓名权利的保护,应主要依靠权利人的自我主张、自主保护。像姚明对自己姓名的保护就相当到位。”他说。
但是,胡宗凯也指出,像“芙蓉姐姐”这样的网名并不完全等同于姓名,说其拥有在先权利缺乏依据,因此如果“芙蓉姐姐”自己不申请注册保护的话,则很可能被他人抢注而使其本人会丧失商标法意义上的权利,更会错失与商业相结合提升其品牌形象的机会。现在芙蓉姐姐自己申请注册商标,也是出于保护和进一步打造自己品牌的考虑。
针对在网上有人转让“芙蓉姐姐”商标的行为,胡宗凯分析说,这纯粹是一种“搭便车”的不正当行为,首先,注册在“丰胸”等产品上的“芙蓉姐姐”商标本身只是玩了个噱头而已,其次,这些商标目前来讲正在申请中间,能否最终得到核准注册还是未知,其目的就是为了利用“芙蓉姐姐”的知名度进行商标转让而获取不正当利益。对这种行为,芙蓉姐姐本人也高度重视,并决定如果商标初审公告以后提出异议,阻止这一不正当行为。
相信不久的将来,市场上便会看到芙蓉姐姐商标的产品,再一次掀起芙蓉姐姐的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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