煎蛋 (旅途小说,转载)

三年前我在桂林阳朔西街呆了半年,住在一家咖啡馆的楼上,晚上就在店里当酒保,挣那份房钱。遇上客人点鸡尾酒,我便走进吧台拿着雪克杯装模做样乱摇一气。我们的鸡尾酒不过是琴酒加可乐,琴酒加柠檬,琴酒加味美思,伏特加加橙汁,伏特加加番茄汁,威士忌加味美思,威士忌加柠檬汁,诸如此类。要是是外国人,我们就建议他喝点中国特色的鸡尾酒,高梁酒兑红酒,二锅头兑椰子汁,竹叶青兑雪碧。我最了不起的创意是在二锅头里加了跳跳糖,略有惊喜。既便如此,还是很少有人能把那杯颜色可疑的饮料喝完,除非已经喝糊涂的人。 
  除了鸡尾酒,那是一家相当地道的咖啡馆,咖啡做得地道,装修的样子地道,老板的样子地道。然而最为地道的还是这里的三明治。我到的第二天早上,从阁楼楼梯上下来,厨子老孙把一份早餐放在我面前。我咬一口三明治,两片面包间夹的是火腿和鸡蛋青瓜,我小心翼翼地把鸡蛋分出来。 
  老孙用受伤的表情看着我,我抱歉地解释,不吃鸡蛋的,从小就不吃,吃了会一整天想吐。 
  老孙看着老板,悻悻地摇摇头:居然不喜欢吃鸡蛋。 
  老板不由自主地向四周看了一眼,在店里的顾客都在很开心地大嚼鸡蛋火腿三明治。我后来才知道这份早餐居然是在中国自助游的英文版里面推荐的。“清新迷人的中国味道的三明治,正如漓江早晨的清风。”大意如此。 
  二 
       那时候我大学刚毕业,工作不好找,胡乱签了一个公司,去了才知道老总两天前被逮起来,百废待兴,再过了半个月,打工的都被遣散,我拿了两个月工资走人,一时也没什么打算,就去了桂林。第一天到阳朔,在那家咖啡馆从下午坐到半夜,老板问我要不要住宿,我问他缺不缺人手,老板问我外语怎么样,我用洋泾浜英语告诉他没问题,第二天我给我妈打个电话,说我在桂林找到份新工作,是一涉外单位。其实我妈无所谓,她也不指着我赚钱养老。 
  我很喜欢这里的生活。晚上睡得晚一点,早上起得也晚。起来了到菜市门口的小摊吃份米粉,在江边抽烟,看着游船陆续卸下的游客络绎不绝地从我面前走过。他们的表情无一例外地好奇,穿着休闲的运动装束,戴着旅行社发的帽子,跟着举着小旗的导游穿过林林总总的小摊,那些外国人再上车时必然换了写着中国字的汗衫,日本人扛着巨大的扇子。这类游客很少会在酒吧咖啡馆停留,他们没时间,要赶着去看刘三姐对歌的大榕树。 
  被安排好程序的人生自有乐趣,我丢掉烟头,想。 
  通常我就这么靠在江边的栏杆上发呆,等到老孙骑着三轮车路过,跟上去搭把手,把堆了肉菜食品的车子推回小店。 
  “又买这么多鸡蛋。”老孙回头一笑,“今天要做很多份三明治,还有煎蛋。”“有人订了外卖吗?”“嗯。三十份。”“那帮攀岩的家伙?”“嗯哼。”听这腔调,老孙在西街呆了有年头了。 
  中午我帮着烤面包,切洋葱,火腿,抹黄油,老孙煎蛋。他有三个平底锅同时作业,一刻不停地打蛋,放油,有九个是单煎一面的,其余的煎双面。我注意地把它们放进饭盒,分袋子装好。 
  “还是不喜欢吃鸡蛋?”老孙挂好锅,笑咪咪的看着我。 
  “恐怕还是。”我答。 
  攀岩的地点在四公里开外的一座山,我骑着店里的自行车飞快地奔去。秋天的风凉得很舒服,稻子都已经收割,农民在准备种菜了。一座座山在阳光中安静地站着,天上白云疾走。阳朔的冬天不会很冷吧?我想着,是不是该回趟家,顺便把厚棉衣和毛衣拿来。这个念头很快被丢在风中。 
  我站在崖下,看着那些家伙在金猫洞的石壁上攀援。在攀岩老手的嘴里,这是个初学者才感兴趣的攀岩地,即使如此,我还是觉得他们胆子真大,练这玩意实在不易。风化岩石大多已经脱落的石山光滑如壁,他们紧贴在石壁上,像一只摊开的壁虎,借着岩石的缝隙缓缓挪进,据说石壁中还埋伏着前人留下的膨胀锥,可以他们助一臂之力。 
  我听说去年有个人从拇指山上摔下来,断了一只手臂。 
  何苦如此呢?我看半晌,摇摇头,推着车走开。 
  三 
  十月底我遇到一个姑娘。 
  据说西街每天晚上都会发生这样的艳遇。 
  她是老板的朋友。老板是新加坡人,说一口新加坡电视剧里那样腔调的国语,用词却搀杂着桂林话,听起来很有趣。新加坡人似乎都很温和,有点像泰国的华人。 
  这个姑娘中文会的不多,一点点。我给她倒酒,她很专注地看着我,说谢谢。我英语只够对付普通的应答,不知道怎么和她搭讪。 
  每天晚上,都有素不相识的男女在西街相遇,然后,你可以说是一见钟情,或者说是一拍即合。我曾经半夜听到对面的旅馆传来一个女人很响的叫床声,啊啊啊啊的,毫无诚意。那应该是卖的吧。 
  旅行者之间的,会好很多。有时候他们在窄窄的街道上告别,抱了一下又一下,吻着,我站在门口看着,每次都觉得像绿卡那部电影的结尾。但是最后还是分开。“最后总是一个人继续走,有时候两个人一起走,一个人回来。”老板站在我后面说。 
  我意有所指地笑着说,“还有人再也不走了。”老板憨憨地笑起来。他曾经是一个背包客,路过阳朔,娶了个当地姑娘,开了这家咖啡馆,于是成为这里中外交流的著名故事,被电视反复报道。 
  音箱放着尼尔杨的音乐,酒吧里却是一片乱哄哄的亲热的气氛。姑娘还是看着我,像在想什么,像有什么话要说。她的短发顺在耳后,眼睛黑白分明。 
  嗨,你好吗?漂亮眼睛的妹妹。我在心里对她说。 
  四 
  老孙问我,那天那个妹妹,怎么不上? 
  我问:哪个? 
  老孙不上当:你是不是失恋了? 
  我摇头。 
  老孙狡猾地说,我打听过了,她去云南,回来还会路过这里。 
  我再摇摇头。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喜欢她? 
  我想想,点头。 
  想上她? 
  我再想了想,不知道。 
  大学时候有女朋友?我点头:大二的时候谈的,大三第二学期分的手。 
  为什么? 
  也许因为我欠缺让人喜欢很久的气质吧。 
  老孙头怪同情地看着我,过半天他说:包在我身上。 
  我奇怪地问:什么东西包在你身上? 
  他得意地眨眨眼:泡妞。 
  那个姑娘回来那天,老孙在教我做煎蛋。 
  你知道为什么大家都觉得这里的三明治好吃吗? 
  是因为煎蛋?我懒洋洋地答。 
  正是。这里面有个秘诀。老孙头煞有介事,你要发誓,决不泄漏。 
  我发誓。我举一只左手。 
  你看。老孙示范地敲破一枚蛋,我看着它滑落锅里。 
  看见了吗? 
  看见什么? 
  老孙叹口气。 
  他再次以双手打开一枚鸡蛋,放入锅中,然后在另一个锅里放入一枚单手打开的鸡蛋。 
  经他这么一强调,锅里两只蛋确实略有差别,细看之下,尽管油在锅里发出同样的滋滋响声,左边的那只似乎荡漾着更令人宽慰的友善味道。 
  那个晚上我终于知道了煎蛋的秘密。关键在于要以单手敲开鸡蛋。单手。单手把鸡蛋磕破,单手把蛋壳分开让内容物完全倾倒在锅里,单手颠锅让它翻身。 
  为什么? 
  两只手打开鸡蛋是对鸡蛋的不敬。老孙一本正经地说。 
  我试了很久,一只手很容易把蛋壳捏碎掉在锅里,又或者会用力过大,破坏蛋黄的形状。 
  老孙说,你知道你的问题吗?你的问题在于没有自信。所以你的鸡尾酒总是别别扭扭。哼,没有自信的人连一只鸡蛋都不会信任你的。 
  天亮的时候我做了三明治、煎蛋和一壶咖啡,去敲那个姑娘的门。 
  你好。 
  你好。 
  想吃早餐吗? 
  她微笑着,靠着门。即使在清早,即使睡眼惺松,仍然有一种叫我心仪的气质。所谓气质这东西,难以言传,却可以击中内心。 
  我坐在她身边,看着她吃。她吃完一份火腿煎蛋长喘一口气。然后问我:你吃吗? 
  我想说我不吃鸡蛋,但没有开口,她把食盘推过来,我不出声地吃完一份煎蛋。我以为我会想吐,却丝毫没有异状。我又倒了杯咖啡,只喝了一口就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她躺在我身边看一本书,窗外亮晃晃的,太阳好大,街上的游客走过,导游解说的喇叭和摊子上讨价还价的声音混在一起。我像是很久以前做过这样的梦,看到过这样的场景。 
  她侧头看我,笑了,小声说,我又饿了。 
  我拉她的手臂,她俯下身来,我亲她的耳朵和脸,亲她的脖子。她回吻我,自然又安静。 
  我喃喃地说,我喜欢这一切。 
  五 
  冬天阳朔很冷,一大半的时间在下雨。不下雨的天气我坐在咖啡馆临街的座位上晒太阳。冬天的太阳成色很稀,多呆一会还是会暖烘烘的。 
  我已经寄出了十多份简历,有两份收到了面谈的约会。但我又希望春天的时候我还没有离开,来得及看江边的桃花。 
  晚上有很圆的月亮,我站在阳台看着它一点一点消失在碧莲峰后面,像一次月全食的演示。 
  现在我是一间小食品添加剂公司的技术员,添加剂用来生产奶粉。我常常加班,有时候早上起来给自己煎两只蛋,以牛奶一杯送服,似乎吞咽下了某种具有实质的现实感。吃了鸡蛋想要呕吐的事情倒再没有发生过。 
  那个姑娘给我写过信,是英文,但我能看懂:一天早上我醒来,风中传来某种香味,我好像又回到了那家小小的咖啡馆上小小的房间。我常常想起那个早上,想起你。即使是那份煎蛋,也有着叫人喜欢的怀念的味道。 
  我知道,她怀念的不过是那份煎蛋,用自信的单手做出的煎蛋是可以叫人长久喜欢的。 
  如果老孙头还在那家咖啡馆,有一天我要回去对他说,我现在可以熟练地单手煎蛋了,我正在尽量成为一个自信的人,好让人长久喜欢。 
   

我清醒的看到以前当作“我们家”的寓所,只是旅途中的客栈而已。家在哪里,我不知道。我还在寻觅 
归途醉漾轻舟 信流引到花深处 尘缘相误 无计花间住 烟水茫茫 千里斜阳暮 山无数乱红如雨 不记来时路 —秦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