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男性公民,30周岁,大学本科文化,学士学位,家庭出身贫农,政治面貌为非党民主人士,尚无任何违法犯罪不良纪录,有权享有宪法及法律赋予公民的全部政治、经济、文化权利,精神正常,具有完全责任能力,现系某国有银行的某经营部门副经理。
我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在社会主义的阳光普照和雨露滋润下顺利地读完了小学、中学、大学,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材"。大学毕业参加革命工作以后,我自然地成为我们社会主义祖国的一名新"主人"。我目前月薪2000余元,也可谓之"高薪"。我依法缴纳了应交的个人所得税,所以也拿得问心无愧。说起来,与其他同学、朋友,与其他千千万万普普通通的工人、农民大伯大叔、大哥大姐们相比,我还算是比较幸运的,我也本该知足的。
我的行长(其实并不老),男性公民,35周岁,大学本科文化,学士学位,贫农出身,非党民主人士,完全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各种权利,精神正常,具有完全责任能力。我的行长月薪4000余元,也依法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所以也拿得合理合法。我的行长要总管全银行几十亿元的资产和全银行的工作,需要付出更多的劳动和智慧,所以其工资虽高出我近一倍,但我丝毫没有任何意见,觉得这完全是应该的。我对此毫无怨言。如果要提意见的话,我还觉得行长的工资似嫌不够。行长虽说是"人民公仆",但也应多劳多得嘛。
但是,我工作时间可以坐银行的公车办事,上下班时间便只能坐公交车。而我们的行长却常年开一辆银行的价值近百万元的高级进口小轿车。行长每月需报销汽油费、停车费、通行费、存车费、修理费、养路费等等平均约4000余元,差不多相当我两个月的工资。银行为行长的轿车投保近百万元,而职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也只不过每人20万元。这样,如果拿我与行长的"坐骑"相比,我大概只能抵得上行长的高级轿车的四个轱辘吧。
我与银行几个人合住银行的一套房,平均每人十多平方米一间房,水电费、管理费等自理。房间无空调,无彩电,无冰箱,无灶具,甚至连张桌椅、单人床也没有配备,个人的一切生活所需全靠自己购置。银行对我们这些职员以后的住房问题没有任何考虑,也没有任何承诺。如果银行对现住房另有安排或出售,或者职员离开银行,我们就只有卷铺盖自找住处。而我的行长,银行已为其安排了一套价值五、六十万元以上的住宅,并以极其低廉的房改价格进行购买,解决了行长的后顾之忧。行长现在则优哉优哉住在银行出钱装修的家里,其中电脑、空调、沙发、电话、灶具等等配备齐全,行长根本没有为此花费一分钱。今后行长也无需自己支付上网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停车费等等,一切都可报销。行长就是行长,是领导,行长说这是工作需要,谁也不敢有任何非议。计算起来,除租金外,银行每个月大概还须为行长的住宿问题支付2000元以上的费用,正好相当于我一个多月的工资。
行长有银行配置的手提电话、办公电话、住宅电话、传呼机等等,行长的电话都可以直拨国内外。整个算起来,行长每月的通讯费用大约在3000元以上,比我的工资还多半倍。
行长还有银行配备的多种信用卡和什么高尔夫、俱乐部之类的各种证。当然这类卡、证什么的也不会由行长支付自己的工资购买,一切都是因工作需要"由银行买单"。 行长可以随时因"工作需要"请客、娱乐、消费、购物,多则一次三、五千元乃至万儿八千的,少则三五百元。按月计算多则三、五万以上、少则也在万儿八千以上。既然都是"工作需要",自然银行都必须予以报销。如果拿我的工资与行长的应酬费用相比,我一个月的工作所得大概仅相当于行长应酬中的一桌酒肉或一晚的娱乐费用而已。
行长主持银行全面工作,一切重大事项和决策都必须由行长亲自谈判和做出。我们银行在经营活动中动辄涉及金额达数百万乃至数千万元人民币,行长在贷款决策中嘴稍微松紧一下,百分比上稍微增减一点,银行就可能进出数十或数百万元利息收入,所以说行长是金口玉言一点也不假。行长在谈判或决策中掌握的具体标准,只有行长自己清楚,职员是无任何发言权的。所以说行长的一句话一个决策,就可能是我数月、数年乃至终生的工资所得。
行长有种种工作需要。工作需要花的钱我们大可不必痛惜。这些道理我比谁都懂。只要银行出效益、出利润、出税收,行长花多少钱也是值得的。然而我们银行的效益却每况愈下,存款上不去,贷款坏帐却连年增加,几近资不抵债的地步。职工们人心惶惶,工作缺乏主动性、积极性。面对这种局面,银行下一步如何经营,如何发展,我们从未听过行长谈什么高见。行长常说的是反正他没有把国家的钱装入自己的腰包,贷款瞎了也不是他一个人的责任,在职一天就干一天呗。职工们心情沉重,而行长却颇显轻松愉快许多。有职员反映行长可能存在经济问题,行长却颇为懂法地反问:"他告我,有什么证据"?看来根本不放在心上。自己的职员花几万元可以办成的事,行长却花几十上百万元聘请别人干。有些胆大的老职员与其论理,行长就说"国有企业就这体制,不合理也没办法"。 说白了,这些人都利用所谓待遇、级别制度把违法事情合法化了。
虽然从宪法上讲我也是国家的主人,应该有一些主人翁的精神,但我却对我的行长只能服从,不敢有任何意见。否则的话我就可能失业,失去住房和很多东西,银行其他职员也都如此,只能夹着尾巴啃行长们剩下的骨头。按说行长自有管理他的上司,但行长的上司长什么样我们甚至也没见从近处看见过,所以更无法向其表达我们的意见。所以,光有主人翁的意识也是枉然。
我从小受到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全面系统教育。我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我一直满腔热情地要以自己学到的知识报效我的祖国和人民。我也一直以为自己参加了革命工作,就是当家作主的国家主人。然而,面对我所在的国有银行,面对我所处的现实,我却常犯迷糊,我到底算什么?
我算什么?
我真的相当于行长的高级轿车四个轮子?相当行长的住宅的装修?相当行长的通讯工具?甚或相当行长的一桌酒肉?我越想越糊涂。
如果我不算什么,那么千千万万普普通通的翻身作主的工人、农民又能算什么?
谁能告诉我?
谁能告诉我?!
作者: 黑蛋007 摘自e龙西祠胡同http://www.xici.net